3 建筑设计
3.1 防火、隔烟设计
3.1.1 水平和竖向耐火带
1. 水平耐火带
楼面外缘应有耐火时间不低于1.0小时、高度不小于800mm的水平耐火带。水平耐火带的位置可在楼面
标高之上、跨越楼面标高或在楼面标高之下。可以计入这个耐火带高度的部件有:不燃烧的实体裙墙;楼面边缘的
钢筋混凝土梁板;由
耐火材料组成的防火裙墙;
防火玻璃板。
2. 竖向耐火带
室内防火
隔墙(防火
隔断)到楼面边缘处与幕墙相交,两侧应有
耐火极限不低于1.0小时,宽度不小于1.0m的竖向耐火带。可计入这竖向耐火带宽度的部件有:实体
混凝土墙或砌体墙;
玻璃幕墙的防火
玻璃面板;
石材幕墙的天然
石板、
微晶玻璃面板。
3.1.2 层间的防烟封堵
楼层是防火单元,层间防烟封堵主要作用是在幕墙被烧坏之前,防止烟雾从下一楼层通过幕墙与
主体结构之间的空隙向上一层窜入。幕墙本身由
铝型材、玻璃、
铝板组成,不具备耐火能力,火灾后很快被烧毁,所以只要求防烟封堵在幕墙烧毁前的0.5~1.0小时内起防烟作用。幕墙烧毁后,防烟封堵不再起作用,所以防烟封堵有1.0小时的耐火极限已经足够。
防烟封堵做法可以有许多种,并不局限于采用防火
岩棉,例如还可以采用8mm或10mm的单层防火玻璃,只要达到1.0小时的防火要求,密实而不让烟雾穿过即可。防烟封堵要求每层一道,有些设计做两道也是可以的。
采用防火岩棉时,由水平托板支承,岩棉的厚度不应小于100mm。防烟封堵的岩棉要求充填密实,不让烟雾穿过。有工程理解为要防火岩棉充填整个
窗下墙后的空间,这是不正确的,可能是将窗下面板后面竖向布置的
玻璃棉保温材料误认为是防烟岩棉了。实际上防烟岩棉封堵是水平布置的,厚度为100mm的那一部分。面板背后竖向分布、作为
保温材料的玻璃棉并不具备防火性能,不能作为防烟封堵使用,更不能据此提出“防烟岩棉必须填满整个窗下墙”的不合理要求。
即使需要在玻璃面板后面设置
保温层,也要离开玻璃面板,形成较大的空间,绝不能“填充密实”,否则会因阳光透射积累热量使玻璃温度升高而
开裂。
3.1.3 实体墙面上的防烟封堵
连续多层的实体墙面本身不透烟,因此不要求层间必须布置水平防烟封堵。不设水平的层间烟堵时,
门窗洞口的边缘四周应进行防烟封堵,防止烟雾从
门窗四周侧面窜入室内。封堵常采用岩棉,封堵厚度不宜小于100mm。
3
.2 安全玻璃的选用
安全玻璃指的是
钢化玻璃和
夹层玻璃。现在有些地方标准和文件笼统规定“玻璃幕墙必须采用安全玻璃”,并不妥当,不分场合一刀切,使用安全玻璃并不一定安全,有些时候反而是安全隐患。正确的做法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使用条件选用能最大限度保障安全的玻璃品种,也就是“玻璃幕墙选用玻璃应最大限度保证使用安全”。
3.2.1 容易受撞击部位的玻璃
落地玻璃墙距地面900mm以下的部位、玻璃栏杆、玻璃楼梯板、玻璃地面板等部位,采用单片钢化玻璃并不安全。因为钢化玻璃虽然也算安全玻璃,但有自爆现象,在冲击下也容易飞散,一旦破坏就会产生人员坠落的危险。这些部位,宜采用
夹层玻璃。
3.2.2 玻璃肋
玻璃肋是
全玻幕墙和玻璃肋
采光顶的主要
支承结构,不应采用单片钢化玻璃。钢化玻璃即使无外力冲击,也可能自爆飞散,使整个结构突然破坏,后果严重,所以宜采用夹层玻璃或夹层钢化玻璃。
高度大于8m的全玻幕墙玻璃肋,如果夹胶有困难,不得已宁愿采用普通
浮法玻璃。
浮法玻璃不会自行
爆裂飞散,即使开裂后仍可保留在原位,可以进行更换而不至于整片墙垮坍。
点支承玻璃幕墙中的玻璃肋,应采用夹层钢化玻璃。如果长度受钢化、夹胶工艺限制,可用
不锈钢板分段接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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