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激励基础上,宁波市不断加大法律法规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领域的保障,出台了《宁波市节约能源条例》和《宁波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要求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至少使用一种以上可再生能源,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太阳能光热技术在建筑工程中推广应用的通知》,要求12层及以下的居住建筑、12层以上的居住建筑的逆6层和有生活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建设单位应相应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通过完善的法规文件,使宁波市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
完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技术标准体系。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规范的同时,大力完善符合地方实际、操作性更强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导则和细则。编制印发了《宁波市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安装及验收实施细则》、《宁波市
地源热泵系统建筑应用技术导则》及应用设计软件等,指导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设计,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一体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加强可再生能源技术产学研相结合。为加大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的开发、集成和应用示范的支持力度,宁波市坚持走产学研各项工作紧密结合的路子,扶持成立了宁波大学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研发中心,开展可再生能源及技术的科研攻关和产品研发,化解示范市建设中的技术难题,提升可再生能源技术产品质量;建立了太阳能光热和地源热泵建筑一体化示范基地,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践教育和培训,从而使宁波市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水平不断增强。
“智管”为全社会建筑节能添力
针对审图市场存在的无序竞争,审图机构受制于业主,导致工程勘察设计审图质量得不到保障的问题,市建委借鉴兄弟省市先进经验,对现有施工图审查机构运作模式作出调整,设立了宁波市施工图审查服务中心,实行政府监管下的“项目统一受理、统一任务分配、统一审查标准、统一规范收费”的运作模式;制订了《宁波市施工图审查机构考核暂行管理办法》,建立起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的长效考核管理制度,彻底解决了审图机构之间恶意竞争压价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保证了施工图审查质量,确保了审图市场规范健康、有序、规范发展。
除了调整施工图审查运作模式,市建委还以信息化手段“智管”审图全过程:建立了施工图审查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施工图审查项受理登记、统一公平分配、规范收费、自动生成审查受理委托合同以及项目备案等审查流程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功能,减少了人为因素干扰;增设统计分析模块,实现了勘察设计和审查质量查询统计分析功能,为政府部门及时掌握勘察设计质量,准确作出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开通了宁波市施工图审查管理信息系统网站,实现了项目网上申报和备案,大大简化了施工图审查工作程序,节省了时间,方便了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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