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幕墙及铝合金门窗企业30强
评比条列和暂行办法
(讨论稿)
为推动铝门窗幕墙行业健康发展,增进门窗幕墙企业之间的相互了解及沟通交流,鼓励以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带动行业发展进步,经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铝门窗幕墙委员会研究,并征求会员单位意见,决定在行业内开展门窗幕墙企业年度市场排名评选活动。
作为行业协会,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铝门窗幕墙委员会有义务并愿意为会员单位搭建一个沟通交流的平台,推动并引导行业合理竞争和健康发展。委员会将本着“公平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开展企业间的评比活动,评比结果也将客观真实地反映出铝门窗幕墙行业及企业的发展状况。
企业的年销售额和市场占有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企业的综合实力,而且销售额的数据统计较为真实客观,易于统计和监督,可操作性强。因此,“中国建筑幕墙及铝合金门窗行业30强”的评比活动,将主要依据各企业的市场年销售额数据进行。
本评比活动的具体评选办法及实施细则如下:
一、 参评条件
评比活动将在会员单位范围内进行,凡在正式加入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并按时缴纳会费的单位均有资格参与评审。
参评单位须对本单位所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瞒报虚报,填报虚假数据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其参评资格。
二、 评比办法、程序及要求
本评比活动采取由企业自愿参加的方式。参评单位需按照规定认真填写申报表格,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铝门窗幕墙委员会下设评比活动专项工作组,专门负责评比活动的组织工作。
本评比活动采取幕墙和铝合金门窗分别评比的方式,即分别评选出“中国建筑幕墙行业30强”和 “中国铝合金门窗行业30强”。参评的各会员单位可选取其中一项参加,也可同时参加两项评比。
本评比活动以各参评单位当年的市场销售总额为主要评比条件。参评单位年度销售总额的统计起止时间为每年年初1月1日至当年年底(12月31日),包括已签订合同和已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工程(网上公示但未发出中标通知的工程不计入统计范围)。
参评单位应填写《参评申请书》及《工程统计表》(表格式样及填写要求参见附件一和附件二),于次年1月第二周的周五下午5点以前,以书面及电子版形式提交至协会评比活动专项工作组。逾期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若参评单位同时参加幕墙和铝合金门窗两项评比,则应分别填写两项评比相应的表格。若单项工程中既有幕墙又有铝合金门窗,则应将其合同额分开,分别填到相应的申报表格中。
评比活动将由协会和企业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评审组共10名专家,其中协会人员2人,企业专家8人。评审组成员应本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办事。
评比活动专项工作组对各参评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核查,验证其有效性和准确性。根据申报单位年度市场销售总额数据多少,进行初步排名,并将排名结果及参评单位所填报的工程项目明细在中国建筑结构协会铝门窗幕墙委员会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约四周。
公示期间,各会员单位如对初步评比排名结果或对参评单位填报的工程项目及其相关数据存有异议,则可以书面形式直接向评比活动专项工作组反映。评比活动专项工作组就存有争议的工程展开进一步核查。参评单位有责任就此提供进一步的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参评单位不能按照要求和规定的时间提供充分详实的证明材料,则视为该参评单位放弃对该项异议的争辩,评比活动专项工作组有权将该争议项目从申报的工程项目清单中移除,并将此视为违规行为,根据情节对参评单位提出警告、严重警告,直至取消其参评资格。
初步评比结果经公示并充分征求意见后,最终确定评比结果和企业排名。
三、 评比结果
最终确定的 “中国建筑幕墙行业30强”和 “中国铝合金门窗行业30强”名单、年度销售额数据及其项目明细,将在中国建筑结构协会铝门窗幕墙委员会官方网站上公布。
最终确定的 “中国建筑幕墙企业30强”和 “中国铝合金门窗企业30强”名单及其年度销售额数据,将在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的官方期刊——《中国建筑金属结构》上公布。
在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铝门窗幕墙委员会年会上,将公布获得年度“中国建筑幕墙企业30强”和 “中国铝合金门窗企业30强”的企业排名名单,并向获奖单位颁发证书和奖牌,以资表彰和鼓励。
本评比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铝门窗幕墙委员会评比活动专项工作组。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铝门窗幕墙委员会
2010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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