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靠良好的
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件,不断解决建筑新增用能需求,争取到"十一五"末,
太阳能、浅层地能、海洋能、污水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面积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25%以上。这是青岛市新近出台的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工程应用工作的新目标。
据建设部统计,建筑使用的直接、间接能耗已占到国家总能源消耗的40%以上,
建筑节能成为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青岛市具有良好的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件,太阳能、风能条件优越,土壤、海水、污水低温能资源也非常丰富。依靠可再生能源解决建筑新增用能需求,不仅能改善人民群众居住质量,而且能降低传统能源消耗,降低污染物的排放,对实现青岛市"十一五"期间节能降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计划,青岛市将尽快编制全市太阳能、海洋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利用发展规划。结合城市供热规划,将重点在沿海一线利用海水源
热泵技术对城市区域供冷供热。同时,青岛市将大力推动建筑领域中有关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国家
技术标准规范的贯彻和执行,结合青岛市特点,积极研究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设计、施工、验收的标准、规程及工法、图集;根据国家能源节约政策和青岛市实际情况,加快对建筑工程中可再生能源利用重点技术的研究,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业体系,降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价格
门槛。青岛市还将加快引进国内外资金,建立并发展壮大青岛市可再生能源技术
设备生产企业,力争把青岛市建成全国重要的可再生能源设备生产基地,使青岛市逐步成为集研发、制造、应用为一体的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据悉,"十一五"期间市财政将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的建设和相关技术研究及推广应用工作。
据了解,经过近几年的有效探索,青岛市在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建筑应用方面取得了实质性突破。先后引进了国内外先进的海水源热泵技术、土壤源热泵技术、
太阳能光热技术,国际帆船中心、麦岛改造区海水/污水热泵空调系统工程、石老人生态旅游健身区项目已被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2007年青岛市又有三项工程被列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目前正在公示。这些示范项目建成后每年可节约标煤6万吨,并减少大量有害气体排放。2007年青岛市开工建设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达到了100万平方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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