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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 间:2008年4月10日-12日
地点:长春国际会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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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展位规格和收费标准:
1、标准展位:国内企业4,800元人民币,境外企业2,000美元,以上角展位加收10%,展位含三面展板、门楣、两支射灯、220v电源插座、一桌两椅。
2、展场内空地(36平方米起租):国内企业480元/平方米,境外企业100美元/平方米。
3、会务费每人400元包括午餐补助,纪念品等,参加大会组织活动。不参加者可免交。
4、技术交流会、新产品发布会:每场3,000元/2小时,主办机构提供场地、桌椅,投影仪等配套设施用品,并协助主讲企业组织听众、专业人士云集展会,在此期间举办新技术、新产品发布会从而推出新产品,可比单独举办发布会节省大量的人力和资金,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五、参展资格:
申报单位应为国家工商管理局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参展产品经各级主管部门鉴定取得合格证明,并且有一年以上使用期。
六、广告收费标准
※会刊为大十六开本、彩色精印、图文并贸,主要派送给各用户单位、参观客商等。
※会刊广告:封面8,000元,封底6,000元,封二、三4,000元,彩色插页3,000元,黑白插页1,000元。
※会刊尺寸为210×285mm,参加企业请于2008年3月15日前将印刷菲林或电子文件(光盘、mo等)寄至组委会。
※门票广告:20,000元/10万张。
※请柬广告:10,000元/5,000张。
※展场外广告:气球:2,000元/个/展期,条幅:1,500元/条/展期,彩虹门广告:6,000元/个/展期。
※其它广告另议。
七、参展办法:
※请详细填写参展回执表,于3月10日前加盖公章,传真或邮寄到大会主办单位,并将展位费通过银行电汇到大会组委会指定帐户,位置分配采用“先到先得”制度,展位有限,报名请从速。
※收款单位:长春维达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长春市珠海路分理处:
号:131201040002939
八、展会招待安排:
1.大会负责参展单位展品由车站、机场至展场的短途运输及保管,费用由参展单位自理。发货请注明“长春建材展”,发货后请将发货单快寄到主办单位。
收货单位(收货人):长春市金利运输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会展大街100号会展中心办公楼
邮编:130033
2.大会负责参展人员火车站接站,参展单位按照主办单位通知到长春国际会展中心报到。另有要求请电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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