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02-2003规定:"幕墙工程竣工验收时,承包商应向业主提供《幕墙使用维护说明书》"。
一、一般规定
1.《幕墙使用维护说明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幕墙的设计依据、主要性能参数及幕墙结构的
设计使用年限;
2) 使用注意事项;
3) 环境条件变化对幕墙工程的影响;
4) 日常与定期的维护、保养要求;
5) 幕墙的主要结构特点及易损零部件更换方法;
6) 备品、备件清单及主要易损件的名称、规格;
7) 承包商的保修责任。
2.幕墙工程承包商在幕墙交付使用前应为业主培训幕墙维修、维护人员。
3.幕墙交付使用后,业主应根据《幕墙使用维护说明书》的相关要求及时制定幕墙的维修、保养计划与制度。
4.雨天或4级以上风力的天气情况下不宜使用开启窗;6级以上风力时,应全部关闭开启窗。
5.幕墙外表面的检查、清洗、保养与维修工作不得在4级以上风力和大雨(雪)天气下进行。
6.幕墙外表面的检查、清洗、保养与维修使用的作业机具方便、安全可靠;每次使用前都应进行安全装置的检查,确保
设备与人员安全。
7.幕墙外表面的检查、清洗、保养与维修的作业中,凡属高空作业者,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的有关规定。
二.检查与维护
1.日常维护和保养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保持幕墙表面整洁,避免锐器及腐蚀性气体和液体与幕墙表面接触;
2)应保持幕墙
排水系统的畅通,发现堵塞应及时疏通;
3)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门、窗启闭不灵或附件损坏等现象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4)当发现
密封胶或
密封胶条脱落或损坏时,应及时进行修补与更换;
5)当发现幕墙
构件或附件的
螺栓、
螺钉松动或
锈蚀时,应及时拧紧或更换。
6)当发现幕墙构件锈蚀时,应及时除锈或采取其他
防锈措施。
2.定期检查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在幕墙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时,应对幕墙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此后每五年应检查一次。检查项目应包括:
1) 幕墙整体有无
变形、错位、松动,如有,则应对该部位对应的隐蔽结构进行进一步检查;幕墙的主要承力构件、连接构件和连接螺栓等是否损坏、连接是否可靠、有无锈蚀等;
2)
玻璃面板有无松动和损坏;
3)
密封胶有无
脱胶、
开裂、起泡,密封
胶条有无脱落、
老化等损坏现象;
4) 开启部分是否启闭灵活,
五金附件是否有功能障碍或损坏,安装螺栓或螺钉是否松动和失效;
5) 幕墙排水系统是否通畅。
②应对第1款检查项目中不符合要求者进行维修或更换;
③施加预拉力的
拉杆或
拉索结构的幕墙工程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时,必须对该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预拉力检查和调整,此后每三年应检查一次。
④幕墙工程使用十年后应对该工程不同部位的结构
硅酮密封胶进行
粘接性能的抽样检查;此后每三年宜检查一次。
3.灾后检查和修复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幕墙遭遇强风袭击后,应及时对幕墙进行全面的检查,修复或更换损坏的构件。对施加预拉力的拉杆或拉索结构的幕墙工程,应进行一次全面的预拉力检查和调整。
2)当幕墙遭遇地震、火灾等灾害后,应由专业技术人员对幕墙进行全面的检查,并根据损坏程度制定处理方案,及时处理。
三.清洗
1.业主应根据幕墙表面的积灰污染程度,确定其清洗次数,但不应少于每年一次。
2.清洗幕墙应按《幕墙使用维护说明书》要求选用清洗液。
3.清洗幕墙过程中不得撞击和损伤幕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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