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员密集且流动性大的重要公共建筑的幕墙玻璃面板应采用夹层玻璃。
2.临街幕墙玻璃宜采用夹层玻璃。使用钢化玻璃或半钢化玻璃时,应符合第4.1.6条规定。
3.幕墙建筑周边宜设置安全隔离带,主要出入口上方应有安全防护设施,人员密集处可采取设置绿化带、挑檐、有顶棚的走廊等措施。
4.框支承玻璃幕墙的面板可采用夹层玻璃、钢化玻璃或半钢化玻璃。
5.幕墙所用玻璃面板可选用夹层玻璃、钢化玻璃、半钢化玻璃。
6.高层建筑、重要建筑及临街建筑立面,花岗岩面板厚度应不小于30 mm。
7.根据玻璃碎性材料的特点,为确保大型城市公共安全、避免“玻璃雨”危害,规定人流密集的重要公共建筑、临街建筑的玻璃幕墙使用夹胶玻璃,同时规定了消防登高面的应急击碎玻璃设置。明确了玻璃“强而不碎、碎而不散落、散落无危害”的应用原则。半钢化玻璃在满足以上原则时,也可以使用。
回答时间:2014-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