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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与建筑的结合,已经成为了发展
节能建筑的必然趋势。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十二五”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目标为:切实提高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用能中的比重,到2020年,实现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消费比例占
建筑能耗的15%以上。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将大有可为。
太阳能与建筑的结合技术与美学融合
在生存环境破坏日益严重和能源危机的今天,如何开发利用环保节能的住宅配套部品成为一个焦点话题。大量实践表明,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上的完美应用,对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太阳能与建筑结合可以创造低能耗高舒适度的环境,达到节能的效果。
昆明建有一个平屋顶结构的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温水游泳馆,该游泳馆屋顶面积约700平方米,屋顶覆盖层完全由特别的太阳能平板集热器代替。这是我国第一个在平屋顶上实现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的实验性工程。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可以把太阳能的利用纳入环境的总体设计,把建筑、技术和美学融为一体。太阳能设施成为建筑的一部分,相互间有机结合,取代了传统太阳能的结构所造成的约束。利用太阳能设施完全取代或部分取代屋顶覆盖层,可减少成本。这项技术属于综合性技术,涉及太阳能利用、建筑、流体分布等多种技术领域。
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现阶段主要有两种体现形式。一是光热建筑一体化,在建筑上安装太阳能热水器、
采暖器等,将太阳能转化为热能再加以利用。二是
光伏建筑一体化,即将太阳能
光伏产品集成到建筑上,充分利用建筑外表面,安装多种
光伏发电产品,所产生的电能或供自身使用或并网输送。
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的推进需完善
政策法规
当前,随着我国对可再生能源的重视,“太阳能屋顶计划”和“金太阳”工程的实施,太阳能已越来越融入到建筑之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2011年重点工作包括: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继续组织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和县级示范,引导和推进以市场机制为主导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模式。继续组织实施太阳能屋顶计划,扩大
光伏建筑一体化示范规模。
推进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建设,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完善政策法规,提供制度保障。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不少有关建筑节能的政策法规,要求建筑必须达到一定的节能标准。如我国《可再生能源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根据相应的技术规范,“在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中,为太阳能利用提供必备条件。对已建成的建筑物,住户可以在不影响其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安装符合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的太阳能利用系统。”《建筑节能标准》也规定,“公共建筑必须优先选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应及时出台有关的配套措施,加大对太阳能和建筑一体化的政策支持力度。”其次,要通过经济杠杆的作用,调动开发商的积极性。如果能够加大对节能建筑的财政支持力度,实施相应的税收减免,将提高企业建设节能建筑的积极性。另外,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不是太阳能与建筑的简单相加,而是真正让太阳能成为建筑的一部分。需要加大
太阳能光热和光伏的技术研发,实现技术和产品升级,以使太阳能和建筑能真正融合起来。
可喜的是,目前,我国已有《
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对各地太阳能发展形成了强劲的拉力。一些省市已经出台有关强制性安装太阳能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基本形成了太阳能生产、设计、安装的标准体系,为规范太阳能产品的生产、使用和推广提供了保障。一些城市在新建住宅小区中,建筑设计时就考虑到太阳能集热系统的安装与使用,采用预埋管道、预设屋顶固定
太阳能集热器结构等措施,解决了太阳能利用与建筑结构一体化等问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