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12月3日公布了《关于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
平板玻璃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指出凡是不符合《
平板玻璃行业准入条件》的违规违法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工信部将尽快公告第一批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同时,工信部要求各地抓紧对现有在建和未开工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坚决停止违法违规项目建设,清理期间一律不得核准(备案)新的扩能建设项目。
《意见》指出,要抓紧制定2010-2012年三年内彻底淘汰 “平拉法”(含格法)落后平板玻璃产能时间表。并将淘汰落后产能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地区和具体企业,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加大对淘汰落后的支持力度,逐步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
另外,要制定有关推进企业集团兼并重组的鼓励政策,在项目核准、土地审批、信贷投放、税收减免等方面支持优势企业,鼓励企业少建新线、多兼并重组,通过并购和技术改造做大做强,争取在未来三年内前10位的大平板玻璃生产企业产业集中度达到70%以上。
在开拓国内市场方面,《意见》称将通过调研出台相关政策规定,鼓励推广使用
中空、
真空等有利于
建筑节能的
门窗玻璃,扩大玻璃使用。鼓励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扩大汽车用玻璃等技术含量、附加值高的
深加工玻璃产品出口,进一步提高国际竞争力,优化玻璃产品出口结构。
在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方面,鼓励企业生产市场需求的短缺的平板显示玻璃、
光伏太阳能玻璃、低
辐射镀膜玻璃等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有利于替代进口的深加工产品。鼓励有条件的玻璃
生产线实施余热发电、全氧燃烧等
节能环保技术改造。国家将在技术改造专项中适当安排部分资金,重点支持符合上述领域的技术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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