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
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交易所的要求,现将我公司2007年年报中有关问题补充说明如下:
一、截至2007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中
澳大利亚CAMDENLUOYANGGLASS、洛玻青岛联营、河南省
建材公司三家均欠款3年以上,都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二、对应收建行郑州西里支行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说明:
1995年12月5日公司将2000万元款项存入西里路支行,期限一年。随后,通过西里路支行将该笔定期存款转借给医药公司。由于定期存款到期后公司未能收回本金及利息,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后经法院终审,医药公司偿还公司本金及利息,西里路支行对医药经销公司不能偿还本金部分在40%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后因医药公司申请了破产,根本无法偿还本金及利息,西里路支行履行了对本金部分的40%的赔偿责任。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剩余的本金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三、开发区土地退回管委会的利得情况说明:
为了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建设,同时解决公司闲置土地问题,经过协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与本公司于2006年9月30日签订了协议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收回公司位于开发区生活区部分闲置的生活用地,面积68.209亩,总金额1,841.65万元。因牵涉到退地范围内原有建筑物等的拆除,故于2007年9月25日正式移交所退土地。公司03年实际购入开发区土地成本10.32万元/亩,据此计算,退地68.209亩净值为620.78万元。退地总金额1,841.65万元与土地使用权净值620.78万元之间的差额1,220.87万元为土地处置利得。
四、公司新年度的经营计划如下:
(一)生产销售计划
1、产量
全年计划产量2,388万重箱,较2007年的1,798.88万重箱增加589.12万重箱。
2、销量
全年计划安排销量2,388万重箱,各条
生产线产销率均按100%安排。计划河南及其周边市场占有率提高10%以上。
(二)经营成果预算
1、主营业务收入
全年主营业务收入预算为161,743万元,较2007年实际完成的144,996万元上升16,747万元。
2、主营业务成本
全年主营业务成本预算支出131,274万元,较2007年实际130,564上升710万元。
3、三项费用
全年预算安排三项费用支出23,564万元,较2007年实际支出的22,449万元上升1,115万元。
(三)研发计划
2008年公司准备进行《龙玻公司超白薄玻璃生产技术开发》项目,超白薄玻璃(低铁玻璃)是一种含铁量≤0.02%且
透过率达90%以上的玻璃,该种玻璃具有极佳的
透光性能,不仅用作
太阳能玻璃,而且用作高档
汽车玻璃、
导电膜玻璃、制镜玻璃及高档
建筑玻璃,应用范围广阔而且前景乐观。
项目投产后,预计可年产1.1mm薄玻璃五百多万平方米,年增效约两千万元。
(四)为实现新年度的经营目标,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
1. 集中优化,增加协同,创新管控模式
①建立集约化管理平台,成立三中心(资金中心、营销中心、采购中心),实施主材料统一采购、销售管理模式统一、财务资金管理统一的管控模式。
②强化了三总部(生产总部、技术总部、市场总部)的监管、服务职能,在供销市场策划管理、品牌管理、生产组织管理、工艺技术管理、产检商检计量管理中强化统一策划和管理,做到步调一致,协调顺畅,提高效益。
③精简机构和人员。对冗员、层次过多的子公司精简机构和人员,提高效率。
④加强企业管理,纵深推进“五化”管理和KPI绩效管理。强化内部审计,加强对公司制度性规则有效性、合规性的审核与监督。
2.增产降耗,强化营销,确保主业盈利
①稳产高产降耗,确保
窑炉安全。各生产线要按照稳定、优质、高产、低耗的目标,以提高拉引量、提高总成品率为重点,精心组织生产;探索改用
新能源,加强对煤气工艺的控制与改进,降低综合能耗。
②深挖内部潜力,降低成本。加强采购监督管理,不断引入新的供应商,增加竞争,努力控制采购成本;发挥规模采购效应,控制好风险采购;重视燃料替代研究与改进;继续推广使用裸包、组合木箱等方式,降低包装成本。
③运用科技手段拓展降成本空间。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
设备(如节电设备),开辟降成本新渠道。
④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按照中建材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加强控制管理,通过本部实施氨分解制氢取代水电解制氢、龙昊和龙新余热发电、矿产公司尾矿处理技改等项目,确保目标完成。
⑤搞好市场策划运作,发挥新供销体制的规模协同效应,向市场要效益。
针对当前持续下滑的市场,一是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以市场为导向,快速调整产品结构。二是找准公司比较优势,做优高端产品,做大做强河南及其周边市场;三是提高火车发运量,规范汽车运输管理。四是建立经销商准入退出机制,制定实施新的经销商开发计划,鼓励直销,减少中间环节。
针对原燃材料大幅涨价的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体系,加强过程监控,实施阳光采购;二是对现有的采购渠道、供应商进行调整和整合,不断引入新的供应商,形成良性竞争;三是全面提高原燃材料质量,严把商检计量关。
⑥全面提高质量,重塑洛玻品牌新形象。严格工艺纪律、强化产检统一管理,提高等级符合率,提高产品质量;开展“三装”质量检查,提高包装质量,减少投诉。建立售后服务快速反应机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勘验、理赔工作,提高用户满意度。
3. 优化资产质量,增强盈利能力
①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质量;改善资产结构,降低融资难度;优化股权结构,减少关联交易;
剥离不良资产,提高
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做到轻装上阵,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②规范、整改企业内控机制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做好H股复牌工作。
4.启动项目,科学推进,奠定发展基础
①成立了焦化、原料、燃料、物流开发、热电、国内(国际)玻璃项目等多个项目组,使其成为公司发展的支持系统。
②利用公司
浮法玻璃生产核心技术,依靠自身的人才优势、品牌优势,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探索尝试在国内外投资建设
浮法线或提供浮法技术服务。与国内知名的玻璃设计院、工程公司联系,争取签订项目合约。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本公司有关前任执行董事及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当事人)因违反《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而于2008年4月23日受到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委员会(“上市委员会”)的公开谴责或批评。
本公司及当事人受到香港联交所的处罚是基于以下原因:
本公司与其母公司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洛玻集团公司”)在2005 年5 月26 日为成立两家合资公司而订立两项协议(“合资公司协议”)。根据合资公司协议而进行的两个项目构成《上市规则》所指的关连交易兼主要交易。因此,本公司须 (i)事先取得独立股东批准;及(ii)在根据《上市规则》第14A.17 及14A.49 条有关关连交易的规定及根据《上市规则》第14.38 及14.40 条有关主要交易的规定刊发公告后21 天内发送通函。然而,本公司在按有关规则的规定发送通函和获取独立股东的批准之前,已向该两家合资公司注资人民币8,800 万元,供其建设生产厂房。因此,上市科指称本公司违反了有关规则。
当事人仅仅从便利于商业的角度考虑处理上述事宜,上市科指称当事人违反了其《董事承诺》。
除本公司及当事人受到公开谴责或批评外,本公司在香港证券市场的权利并没有受到其他限制。
本公司H股还在停牌,直到本公司收到香港联交所的复牌通知。
因香港联交所对本公司及当事人的公开谴责或批评是在其网站上公布的,并没有专
门通知本公司,加之本公司对此关注不够,获取信息较晚,故未能在中国内地及时公告此事,董事会谨此向投资者致歉。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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