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供应日趋紧张,新制定的《太原市
建筑节能专项规划》为太原市未来几年
节能建筑的发展划定了目标。
叫停高耗能建筑 太原市建筑大都为高耗能建筑,约占社会总能耗30%,夏热冬冷,舒适性差,建筑成为第一耗能大户。
据分析,居住建筑的
采暖是主要能耗之一,占建筑总能耗的36%,消耗能源以煤为主,年消费总量在3000万吨左右,平均每年每平方米为20吨,为同纬度条件下的北欧国家建筑的2至4倍。居住
建筑能耗居高不下的原因是:建筑
围护结构的
保温系统性能不高;
供热系统效率不高,
热损失严重;大量小型燃煤锅炉仍在使用,热效率低。目前这种热源结构还存在15%至20%的节能潜力。
公共建筑浪费现象也很严重,尤其是耗电、空调等方面。据统计,太原市公共建筑的耗电量为每年每平方米70至300千瓦时,为居住建筑的10至20倍,约占全市供电总量的8%。空调制冷所需的能量是
供暖的5至10倍,空调的普及也成为建筑能耗的重要部分。
节能建筑效益显著 今年起,太原市全面推行节能建筑,并建成一批示范工程,效益明显。外墙采用建筑
保温隔热材料的住宅,居民启用空调制冷送暖的时间比未采用
保温材料的住宅要少两个月,且每天运行期间短、耗能少,节能达30%以上。而且,这种住宅夏季室内温度比普通建筑约低2到3摄氏度,冬季室内气温高4摄氏度以上。业主可以算这样一笔账:节能率达到50%的建筑,其造价虽比普通建筑高5%至10%,但只需3至5年就可收回。对业主来说,一般建筑的寿命为50年,除去多支出的成本还可受益45年左右,经济效益很突出,环保效果则更明显。
规划确定发展目标 在新制定的《太原市建筑节能专项规划》中,加快改造既有建筑、推行供热改革、推广
可再生能源等,都是未来几年太原市推行节能建筑的重点工作。居住建筑,2006年至2008年,新建住宅、公共建筑的节能率都达到50%,即平均每年每平方米的耗煤量由过去的27吨降至13.5吨;截至2010年,节能率为65%。2015年,全市居住建筑的节能水平,要接近和达到现阶段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
结合旧城改造,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以办公楼、商场、酒店等为改造重点,截至2010年,30%的既有建筑完成改造,2020年,80%的既有建筑完成改造。
分楼计量按热收费 今后太原市将实施按热计量收取采暖费,逐步实现用热商品化、货币化,也推进供热企业化、专业化、市场化和集约化经营。
据市建筑节能管理中心刘主任介绍,供热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分户计量、按热收费”。但因住宅普遍是大型公寓,而非独
门独院,所以应先推动“分楼计量”,即对每座建筑的用热总量计量收费,楼内再按各户面积分摊。这样不仅激励新建建筑采用保温等节能措施,也有利于推进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为减少楼内局部空间过热的问题,还将推行“供水温度分楼可调”的新技术,在楼内实行“大流量、小温差、低水温”的供热方式,对楼外管网实行“小流量、大温差”的循环方式,大幅降低热损失。
利用废物供暖 利用废弃物供暖也是节约能源、实施建筑节能的一种方式。未来几年,太原市将以电石渣和造气炉渣为重点,完成一电厂、二电厂、东山电厂电石渣综合利用工程,以粉煤灰、煤矸石综合利用为重点,鼓励和引导一电厂、二电厂、东山电厂发展
环保建材。实现焦炉煤气全部利用,煤
焦油回收率达到100%。大力发展建筑资源再生和综合利用产业。建立和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体系,积极推进建筑资源如钢铁、
建材等的回收、再生和循环利用。加快推进热电联产、余热利用等建筑节能工程的实施,未来五年,全市万元产值能耗将下降15%。
完善监管体系 太原市还将通过法律、政策、经济以及行政手段,把建筑节能贯穿各环节,建立从项目立项、审批、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房屋销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制。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予批准建设。对重大项目要从立项开始就实施部门联合监管,并按照建筑节能评估标准进行评估,提出项目能源使用和利用可再生能源的建议。达不到
设计标准的,不颁发施工许可证。加强对建筑节能有关规定、设计标准和施工质量验收执行情况的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对没有进行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或专项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竣工验收。建筑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依据规划、设计、施工、监理、质检等单位出具的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情况的相关文件申请建筑
能效标识,未取得建筑能效标识的,不得出售和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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