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已经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2007年前三季度在经济增长11.5%的同时,节能减排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单位GDP能耗下降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的拐点已经出现,为在经济快速增长中实现节能减排目标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然而,无论是从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的艰巨型还是从付出的努力与取得的成效上看,节能减排形势都不容乐观。做好2008年节能减排工作,任务仍相当艰巨。
2007年我国节能减排工作成效明显
近年来,我国在节能减排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2007年前三季度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3%左右,情况继续趋好。其中,前三季度,能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主要产品能耗继续下降,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首次实现双双下降。
第一,积极淘汰落后产能,通过结构调整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2007年以来,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产或予以关闭,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依法停止供电。提高
节能环保市场准入
门槛,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的相关政策规定,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第二,燃煤机组的脱硫率和城市污水处理能力明显提高。2007年前三季度,新增燃煤脱硫机组227台,装机容量7412万千瓦,全国脱硫装机容量累计达到2.23亿千瓦,占火力发电装机容量的42%;我国已新增2000余万吨的城市污染处理能力,1700多家重点企业采取了污水深度治理措施,占全国化学需要量排放量三分之一的造纸行业有1000多家被停产整治或限期治理。洞庭湖流域在关闭200多家造纸企业后水质明显好转。
第三,实行区域和流域限批政策,督促违规项目进行整改,从源头控制污染。2007年是环保部门近30年来首次启用“区域限批”行政惩罚手段,对4个行政区域、4个电力集团所有建设项目实行停批、限批,并建议追究有关人员行政责任。7月份环保总局对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水污染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6市2县5个工业园区实行“流域限批”,
对流域内32家重污染企业及6家污水处理厂实行“挂牌督办”。
第四,加强对节能减排的统计监测与考核工作,贯彻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2007年11月份,国务院批转了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关于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能耗降低和污染减排完成情况开始纳入到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进一步明确了地方政府在节能减排中的责任主体作用。这样,节能减排目标作为对各地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当前我国节能减排工作中面临五大困难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节能减排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第一,在通货膨胀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增加了理顺要素价格的难度。当前,一些资源性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还不能充分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和供求关系,“污染者付费”的原则没有很好落实。理顺以资源性产品为代表的要素价格,无疑对形成节能减排的市场机制起着重要作用,但这也将进一步加大整体物价水平上涨的压力。
第二,在就业压力和税收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做好中小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存在难度。当前,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尤其是处于规模经济要求较高的资源型产业中的中小企业)的工艺和装备落后,资源利用率低、环境污染重。一些地方和部门还没有真正树立起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把GDP增长当作硬任务、把节能减排当成软指标。
第三,从行政手段向市场化的方式过渡,建立节能减排的长效机制尚需时日。当前,我国节能减排工作仍然主要是由中央政府主导和以行政手段为主,依靠节能减排指标的层层分解来约束地方政府和企业实施,缺少长效机制,没有转化为企业的自觉行动。由此,出现了类似资源性产品价格仍然偏低、违法成本低和守法成本高等问题,要较好解决这些问题,还需较长时期的努力。
第四,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科技支撑作用发挥不够。我国大部分企业作为节能减排和保护环境的主体,但缺乏加大投入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另外,各级政府的投入又普遍偏低,支持节能减排的稳定投入机制还未形成。与此同时,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重大技术的研发还比较薄弱,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不够广泛。
第五,在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节能减排面临较大的难度。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第二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还在增加,产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仍很突出,低耗能的第三产业发展滞后、比重偏低。能耗高、污染重的落后生产能力的淘汰难度还很大。
2008年节能减排政策环境将进一步好转
2008年是“十一五”规划的第三年,也是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的关键一年。与前几年相比,2008年节能减排的政策环境将有一定好转。预计2008年单位GDP能耗下降速度有望首次达到4.4%以上的年度目标,二
氧化硫排放量也有望下降2%以上,但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尚难达标。
第一,节能减排的法律、政策环境和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2007年,国务院成立了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作部署和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发布了《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制定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并对落实方案进行了部门分工。各地也相继研究制定了本地区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或决定,建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在法律建设方面,修订后的《节约能源法》已颁布实施,《能源法》正在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可望在2008年年中正式实施。做好《循环经济法》的立法准备工作,以及发布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等。这表明,2008年节能减排的政策环境在进一步好转。
第二,完善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税收体系,服务于建设科学合理的能源资源利用体系。2008年,预计我国将扩大资源税征收对象、上调资源税税率,并由目前的“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将税收与资源市场价格直接
挂钩,以体现对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付出的代价。充分考虑环境保护要求,探索建立环境税收制度,运用税收杠杆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建立能够反映污染治理成本的排污价格和收费机制。
第三,节能减排投入将有较大幅度增加,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预计2008年国家在节能减排方面的投入将继续有较大幅度增加,以政府投入带动社会投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1月28日在中欧工商峰会发表主旨演讲时表示,预计未来五年,中国在节能环保领域的投资将达到3000亿美元,占世界市场的30%。
第四,加强做好重点企业、重点工程的节能减排工作,继续把实施节能工程作为重点。继续全面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和重点环境治理工程。2008年将继续切实抓好钢铁、有色等重点耗能工业以及建筑和交通行业的节能工作,加强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重点企业的节能管理,开展重点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以保证“十一五”期间的一些节能目标,如形成2.4亿吨标准煤节能能力等。另外,支持节能重点工程、高效节能产品和节能新机制推广、节能管理能力建设等。
第五,进一步加大结构调整力度,依法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坚持把“压小”作为“上大”的前提条件,切实落实关停责任,妥善安排好企业职工。促进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加快发展,“十一五”时期,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提高3个百分点,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
可再生能源,稳步发展替代能源,到2010年,可再生能源占全部能源消费的比重由2005年的7.5%提高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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