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工作是一项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只有将规划、设计、施工、使用维护和运行管理等各个方面密切结合起来,构筑完满的闭合环路,才能实现综合节能目标。建设部近日与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了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411-2007(以下简称《规范》),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这标志着我国建筑节能工作从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近日,在杭州市召开的2007中国浙江
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标准规范、检测评估研讨会暨首届中国建筑节能总工高峰论坛上,该《规范》主编、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空调所宋波主任介绍了标准的编制背景和主要内容。
节能工作推进促标准出台
当前,能源问题已成为制约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作为我国三大耗能领域的建筑业,建筑节能问题迫在眉睫。目前,我国城乡既有建筑总面积达450多亿平方米,这些建筑在使用过程中,其
采暖,空调、通风等方面不断消耗大量能源。
建筑能耗已占全国总能耗近30%。据预测,到2020年,我国城乡还将新增建筑300亿平方米。建筑能耗必将对我国能源消耗造成长期、巨大的影响。
宋波说,要解决建筑的高能耗问题,须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节约优先方针,大力推进节能降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是根本出路。为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通知》中,对完善资源节约标准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制定《绿色
建筑技术导则》、《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等节能标准规范。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编制的。
宋波介绍,自上世纪80年代,建设部就开始了建筑节能标准化的工作,围绕建筑节能制定并发布实施了一批有关建筑节能工程设计、检验、采暖通风与空调设计以及建筑照明灯标准规范,基本涵盖了建筑节能的各个方面,强化了对建筑节能的技术要求,对指导建筑节能活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这些标准规范仅是
设计标准层面,涉及施工质量验收的内容很少,在施工验收、运行使用方面的标准建设还有待完善。我国虽然已陆续制定和颁布了各气候区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但全国城市每年新增建筑中达到
节能建筑设计标准的不到5%。为保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迫切需要一部专
门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的发布既适应了国家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需要,也是建筑节能向纵深推进的必然要求。
指导思想明确内容充实
“此《规范》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总结了近年来我国建筑工程中节能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方面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借鉴了国际先进经验和做法,充分考虑了我国现阶段建筑节能工程的实际情况,突出了验收中的基本要求和重点。是我国第一部涉及多专业、以达到
建筑节能设计要求为目标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这是送审时,专家们对《规范》主要特点的评价。
宋波认为,《规范》之所以能得到评审专家的高度评价,与《规范》编制时指导思想明确息息相关。他说,《规范》制定总的“原则”为: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和可操作性强。此外,其指导思想还体现在:“一推”、“两少”、“三合”、“四抓”。“一推”即在建筑工程中推广装配化、工业化生产的产品、限制落后技术;“两少”即复验数量要少,现场实体检验要少;“三合”即由设计、施工、验收三个环节闭合控制节能质量;“四抓”即抓设计文件执行力、进场材料
设备质量、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系统调试与运行检测。
在上述指导思想下,《规范》编制的特点是以实现功能和性能要求为基础、以过程控制为主,以现场检验为辅,结构完整,内容充实,因此评审专家称《规范》送审稿“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完整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总体上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对推进建筑节能目标的实现将发挥重要作用”。当然,送审稿也有需要完善的地方,专家对《规范》送审稿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
宋波介绍《规范》内容时说,规范的定位是对建筑节能材料设备的应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过程的控制和对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结果进行验收。全文共10个方面的内容。具体说来,《规范》共15章,3个附录;共244条,主控项目101条、一般项目43条。主要内容为: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墙体节能工程;
幕墙节能工程;
门窗节能工程;屋面节能工程;地面节能工程;采暖节能工程;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附录等。
宋波认为《规范》在内容设置方面具有五个明显的特征:一是有二十个强制性条文,这些强制性条文除涉及结构和人身安全、环保、节能性能、功能方面,还涉及过程控制和建筑设备专业的调试和检测,这是建筑节能工程验收的重点,必须严格执行。二是规定对进场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规范》对核查内容及怎样查都规定得很具体,这有利于施工过程的初期控制;也规定了要对各专业主要节能材料和设备在施工现场抽样复验,复验为见证取样送检,这有利于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三是推出工程验收前对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的外
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验和建筑设备工程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四是将建筑节能工程作为一个完整的分部工程纳入建筑工程验收体系,使涉及建筑工程中节能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管理等多个方面的技术要求有法可依,形成从设计到施工和验收的闭合循环,使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得到控制。五是突出了以实现功能和性能要求为基础,以过程控制为主导、以现场检验为辅助的原则,结构完整,内容充实,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完整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起到了对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控制和验收的作用,对推进建筑节能目标的实现将发挥重要作用。
注重可操作性强调过程控制
可操作性是
技术标准得以很好地贯彻实施的基础。宋波认为该《规范》的可操作性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规范》有别于各地制定的地方标准。《规范》没有限制使用何种材料,只要求要达到规定的性能指标或安全承诺。这种以性能指标为标准的验收,不仅不会限制科技进步,反而会极大地促进行业技术进步。第二,首次提出将钻芯法作为现场检验的一种手段。第14章建筑节能工程现场实体检验中规定,建筑
围护结构施工完成后,在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前,应对围护结构的外墙节能构造进行钻芯法检验。钻芯法检验较传统做法更直观,操作简单,不需要使用复杂的试验仪器和复杂设备,而且复现性好,同时由于抽样少也具有价格上的优势。当然,《规范》并不否认
传热系数检测方法,也规定了直接对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进行检测的条件和具体要求。第三,过去隐蔽工程没有图片,《规范》列出了墙体节能工程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的具体部位和内容,可规范隐蔽工程验收。
宋波还提到,以往项目节能设计虽好,但因为缺少验收规范,缺少过程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材料、设备供应质量问题、施工质量问题等都难以控制,导致“阴阳图纸”成为行业潜规。一些开发商为节约成本,往往“偷梁换柱”,采用质次价低的材料和产品。在《规范》第三章中,关于技术管理的强制性条文规定,当设计图纸变更影响到节能效果时,须经原节能设计审查机构审查。
《规范》强调以过程控制为主,现场检验为辅的全过程闭合式管理,有利于提高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执行力度。有了这个《规范》,节能工程施工过程控制会更好些,因为《规范》对施工过程每一步的检验内容、方法、数量都有明确要求,可有效控制施工质量。由此建筑节能设计文件的执行力度将得到保证和加强,节能建筑不节能的现象将得到有效遏制。
谈及国家《规范》与地方标准的衔接问题,也就是各地在贯彻执行该《规范》时应该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时,宋波说,《规范》使用的对象是全方位的,是参与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活动各方主体必须要遵守的,是管理者对建筑节能工程建设,施工依法履行监督和管理职能的基本依据,同时也是建筑物的使用者判定建筑是否合格和正确使用建筑的基本要求。《规范》发布后,各地应该尽快组织对当地已发布的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地方标准进行复审、修订或废止,原来没备案的都要备案,原来地方验收标准中内容与此《规范》不符的地方要修改,或据《规范》制定地方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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